欢迎来到全药网!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关注全药网官方微信

帮助中心
全药网,药价回归实践者

客服:400-6086-111

邮箱:quanyaowang@126.com

药品信息查询
X

资讯中心

    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6-26 来源: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清远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5〕5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重点推进“两个分开,三个机制,两项制度,三个支撑”体制机制改革,即持续推进医药分开、继续深化管办分开,着力在医保调控机制、价格调节机制、财政投入机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持续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发挥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策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同步改革,兼顾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兼顾疾病预防控制、治疗和康复,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2.坚持分类改革。明确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辖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公立医院,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财政投入和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

    3.坚持重点突破。在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着力在医保支付、医药分开、价格改革、人事薪酬、分级诊疗等重点改革领域取得突破,建立符合实际的体制机制。

    (三)改革目标。

    到2017年底,建立符合实际的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医疗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发展添活力、资金保障可持续。具体目标:

    1.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初步建立。以药补医机制全面破除,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突破,差别化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完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

    2.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逐步降低,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步构建。

    3.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确立雏形。编制人事制度更加合理,用人机制更加灵活,收入分配机制的激励作用更加积极有效,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4.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的医疗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规范有序。

    5.医患满意度有效提升。医疗行为更加规范,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就医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就医费用负担保持合理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保持在20%左右;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二、改革范围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清城区区人民医院及清新区人民医院等七家城市公立医院。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力争到2017年底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医用耗材收入占比二级医院控制在5%左右,三级医院控制在1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完善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机制。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含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采购。药品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医院按照进货价零加成销售,经科学测算,将价差总额转为提高技术服务成本依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

    3.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项目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推进收费方式改革,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积极探索按病种、床日、服务单元等为计价单位的定价方式。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政策要有机衔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防范价格异动。加大对价格垄断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

    4.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对药品(含医用耗材)实行分类采购,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发挥市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明确采购主体,通过联合采购、议价谈判等方式,合理确定配送价格,通过省、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其他药品按国家规定进行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处方点评、医师约谈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强化对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及新特药进行专项监管。重点加强对药占比、每门急诊次均费用增幅、每出院者次均费用增幅、业务收入增长幅度、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的控制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办法,改变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业务收入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的比重。(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

    5.健全完善政府投入责任。政府负责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对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相关经济待遇从城市公立医院剥离出来,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按有关政策予以落实。全面落实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女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探索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方式,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

    (二)推行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落实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强化民主管理。建立院长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

    2.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化执业环境,尊重医务人员劳动,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健全调解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

    3.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医疗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医疗质量评价标准,充分发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指导作用,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安全管理,落实医疗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手术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处方点评等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提升服务品质,确保医疗和药品使用安全。进一步严格执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相关规范,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首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技术。要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验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诱导或要求患者再行其它同类检查项目;非疾病诊治需要,不得重复实施检验检查;严格整治“大处方、过度检查”,提高大型影像设备检查的阳性率,二级及以上医院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总体达70%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诊断符合率总体达9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

    4.加强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医、教、研的中心作用,提高危急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断、治疗和抢救水平。根据全市疾病结构特点、医学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合理引进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积极推广包括中医中药在内的适宜医疗技术。严格控制超越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的引进和运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

    5.完善多方监管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管理体制。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医院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建立定期公示制度,运用信息系统采集数据,重点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价格和医疗费用等信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相关信息每年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发挥人大、监察、审计机关以及社会层面的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

    (三)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

    1.优化公立医院布局与结构。按照《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全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避免盲目扩张。从2016年起,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设区市,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对床位使用率低于80%的公立医院不再进行扩建。公立医院优先配置国产医用设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

    2.明确城市公立医院的功能与定位。市人民医院是全市的区域性医疗中心,主要应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市中医医院应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打造成全市中医龙头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主要担负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妇幼临床医疗急救等工作。市第三人民医院主要承担全市精神病的防治工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主要承担全市麻风病、结核病、皮肤病、性病、职业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清城区区人民医院建设成以骨科、康复医学、呼吸和肾内科为特色的区级综合医院,清新区人民医院建设成以骨科和普外科为特色的区级综合医院,区级综合医院均负责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性疑难杂症的诊治。(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发展改革局,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

    3.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重点加强急诊、儿科、妇产、传染病和精神卫生、老年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与血液透析等科室建设,提升公立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及中医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全药网”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全药网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全药网”。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5 深圳市全药网科技有限公司 0755-26099990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3楼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粤)-经营性-2021-0076 | 粤ICP备1509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