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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入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市(州、盟)、县(市、区)获国务院表扬

    时间:2018-05-04 来源:东莞市卫生计生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市(州、盟)、县(市、区)有:

    北京市西城区

    天津市北辰区

    河北省馆陶县

    山西省阳曲县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辽宁省锦州市

    吉林省长春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上海市松江区

    江苏省淮安市、新沂市

    浙江省金华市、德清县

    安徽省宣城市、天长市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

    江西省于都县

    山东省滨州市

    河南省郑州市

    湖北省枝江市

    湖南省株洲市、宁乡市

    广东省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

    海南省儋州市

    重庆市忠县

    四川省成都市、石棉县

    贵州省遵义市

    云南省玉溪市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庆阳市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

    2018年对上述市(州、盟)、县(市、区)等,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相关省(区、市)后,由省(区、市)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实施。

    一、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坚持政府主导,政府回归办医职责。

    一是推进管办分开改革。成立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承担政府办医职责,对市财政投资建设的市属公立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健全政府办医体制,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市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权限。成立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理事会,作为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的决策和监督机构。

    二是完善全民医保体系。2017年,全市医保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98%,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已调整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8倍(目前限额为37万元),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3.5万元下调至3万元,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

    (二)加大财政投入,公立医院回归公益属性。

    一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6年6月1日起,取消300元以上医用耗材加成及取消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加成,逐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2015年以来,全市公立医院药品让利15.22亿元,实际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负担2.49亿元。

    二是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从2016年起,实施东莞市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将政府补助方式由弥补政策性亏损补助方式改为购买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方式,将财政投入与基本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及满意度挂钩。

    (三)规范药物配备,药品回归治病功能。

    一是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执行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

     二是推动药品采购改革。依托深圳药品采购平台开展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推行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和深圳药品采购平台集中采购药品相结合的新机制,预测可降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费用30%左右。目前,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在深圳药品供应平台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二、推进基层首诊,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一)加强基层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03所,市民步行15分钟即可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是强化医保政策引导。执行医保差异支付政策,在社区就诊及转诊到镇(街)医院、市内三级医院门诊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50%、3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次均门诊费用79.5元。

    三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免费向市民提供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人均标准达到55元/年,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包干经费人均标准将提高到60.5元。

    (二)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夯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东莞市经过近十年的努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涌现了一批在全国和全省范围内排在前列的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其中有2个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国家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是开启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争取到2019年底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仪器设备、服务能力全面达到新的建设标准。

    (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一是铺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东莞以社区首诊为基础,积极探索具有东莞特色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目前,我市组建了1068支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群众超过267万人。

    二是强化社保政策引导。对履约良好的签约对象,社区首诊门诊医保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

    (四)推动医疗卫生供给侧改革。

    一是规划建设5所区域中心医院,提升区域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并强力辐射周边镇街,带动区域内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补齐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短板。

    二是推动医联体建设。2017年,我市全面推开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工作,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探索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医联体建设。

    三是促进医养融合。我市通过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五种医养结合模式,初步形成了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机制。东坑医院护理院(养护中心)、万江福星女儿家护理院已建成投入使用,社会反响良好。

    三、推动社会办医发展,构建多元办医格局

    作为推进社会办医的国家联系点,我市在鼓励社会办医、提高多元化办医水平上积极先行先试,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支撑、一碗水端平待遇、一站式审批设置、一盘棋监督管理、一体化发展规划等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办医,有力保障了社会办医院健康发展,多元办医格局已初步形成。2017年,全市共有社会办医疗机构2059所,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79.3%。社会办医院实有床位数、住院量、门诊量分别占全市医院的29.9%、25.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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