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政府深化医改工作部署,深入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药品配送制度,做好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配送工作的通知》(深卫计发〔2017〕5号)、《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深卫计规〔2018〕6号)文件要求,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在官网发布《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配送关系调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9份意见反馈,经认真研究分析并报深圳市卫计委审核同意,现将《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配送关系调整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配送关系调整实施细则(试行)》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5 深圳市全药网科技有限公司 0755-26099990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3楼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粤)-经营性-2021-0076 | 粤ICP备1509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