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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17种抗癌药申报结果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8 来源:全药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8〕17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粤医保发〔2018〕1号)要求,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开展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企业申报等相关采购工作,现公布申报结果,开展申报企业确立配送关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申报结果公布

    药品集团采购组织于2018年10月31日发布了《关于开展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采购工作的通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二、申报企业配送关系确立

    (一)申报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18年11月28日09:00至11月29日17:30

    申报企业登录GPO平台,“肇庆交易”系统“卖方选配送”界面完成配送企业选择工作。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生产企业》(“GPO平台-会员中心-相关下载”专区下载)

    (二)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00至11月30日18:00

    配送企业登录GPO平台,在“肇庆交易”系统“配送企业确认”界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配送企业》(“GPO平台-会员中心-相关下载”专区下载)

    三、肇庆市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报采购量及签订三方合同

    (一)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2018年12月1日09:00起。请医疗机构按照一品规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原则,从已与申报企业确定配送关系的配送企业中进行选择,最终确立配送关系。

    (二)药品采购报量周期

    计划采购量周期为自填报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

    (三)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自填报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如未到期合同已执行完,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

    具体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医疗机构》(“GPO平台-会员中心-相关下载”专区下载)

    四、其他事项

    全药网GPO平台:http://www.quanyaowang.com,点击“GPO平台”登录。

    业务咨询人:    何女士 电话:400-6086-111 

                    宁女士 电话:0755-86568430

    数字证书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5-22676745

    技术支持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55-86522527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申报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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