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19〕123号)和广东省推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要求,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将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广东,广州、深圳除外)中选品种信息维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维护范围
详见《联盟地区(广东)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附件1)。
二、信息维护要求
属于本次信息维护工作范围内的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需登录全药网GPO平台申报产品资质信息。信息维护注意事项如下:
1.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需先进行代理药品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维护相关产品信息;
2.国内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直接维护相关产品信息;
3.企业未查到相关产品的,可通过“会员系统——申投诉管理——企业申诉”申诉新增产品。
三、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6日17:30
四、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或QQ群进行咨询。
业 务 咨 询 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400-6086-111
技术支持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755-86522527
五、其他要求
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品种广东省(广州、深圳除外)公立医院的供应保障工作,请相关企业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药网GPO平台,选择对应的产品维护信息并提交真实、有效、齐全的资质证明材料。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
附件1:联盟地区(广东)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pdf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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