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深卫计规〔2018〕6号)、《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2019年采购方案》(以下简称《采购方案》)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深圳交易平台现对深圳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2019年成交结果中部分不能保障供应药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满后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一、公示时间
2020年9月23日-9月25日17:00
二、处理措施
1.无正当理由不供应,以及不同意按《采购方案》“十、成交规则,(一)成交规则”进行价格调整的成交药品,公示期满后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对不能在医疗机构签订2019年成交药品三方合同之日(2020年9月1日)前供应的成交药品,限期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药品送达全药网指定收货地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送达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凡是被取消成交资格的药品及生产企业将承担相应的失信责任。深圳交易平台将按照《采购方案》的“十、成交规则,(二)候补规则”启动候补程序。
三、申投诉途径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相关企业填写《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申(投)诉意见表》(附件2),并将此表电子版(word格式)随同加盖企业鲜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quanyaowang@126.com)反馈至深圳交易平台,逾期将不予处理。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2019年成交结果不能保障供应药品公示清单.pdf
附件2:《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申(投)诉意见表》.doc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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