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67号)工作部署,深圳交易平台现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属于《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附件1)内的中选药品。
二、时间安排
会员系统信息维护:2021年3月1日-3月7日17:30
采购平台报名:2021年3月1日-3月8日17:30
三、申报要求
1.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即日起在会员系统完成信息维护,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采购平台进行企业及产品报名工作。具体操作请按照《生产(经营)企业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要求进行。
2.请药品生产企业在进行产品报名时,同规格药品选择一个临床常用的可供应包装进行申报,该包装将作为实际供应包装。
四、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400-6086-111
数字证书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755-28379452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附件1:《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pdf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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