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四批国家集采)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现将深圳交易平台第四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医疗机构采购价格予以公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深圳交易平台第四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截止至2021年2月26日前的医疗机构采购价格。非中选药品包括与国家联采办公布的采购目录同通用名、同剂型的所有品种(含不同规格)。
二、公示时间
2021年3月2日至3月4日17:30
三、查看及申诉方式
请相关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平台,进入“采购平台”中“公示公布”模块下的“产品公示”页面查看价格信息。
公示期间接受企业申诉,对公示的医疗机构采购价格有异议的,可点击“申诉”操作,提交申诉。如有附件,请上传加盖企业鲜章的申诉说明扫描件。
四、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人:钟女士 联系方式:400-6086-111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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