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采购周期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22号)工作部署,深圳交易平台现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品种的购销三方合同续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药品范围
第二批国家集采第二个采购周期的31个通用名中选品种(采购期为1年的头孢氨苄口服常释剂型已除外),详见附件。
二、医疗机构续签购销三方合同
操作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起
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原则上采购周期内合同每年一签,如合同未到期约定采购量提前完成,医疗机构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
三、注意事项
1.第二批国家集采第二个采购周期中选结果将于2021年4月27日正式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尽快完成购销三方合同的签订并做好中选药品的备货工作。
2.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在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系统(内网地址:http://6.6.0.28/msc-web-b2b/sys/login.htmlx)进行操作,各医疗机构在完成配送关系确立后方可签订购销三方合同。
3.除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在全药网GPO平台(网址:http://www.quanyaowang.com)签订购销三方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官网-相关下载-《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医疗机构(省内公共版本)》”。
四、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400-6086-111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
附件:《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二个采购周期中选品种》.pdf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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