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头孢氨苄药品集团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24号)工作部署,深圳交易平台现开展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品种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公布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公布的中选品种,详见附件。
二、机构范围
已参加报送头孢氨苄药品预采购量且为深圳交易平台会员的医疗机构。
三、签订购销三方合同
操作时间:2021年4月26日9:00起
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26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原则上采购周期内合同每年一签,如合同未到期约定采购量提前完成,医药机构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
四、注意事项
1.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于2021年4月27日正式执行,请各医疗机构及时完成购销三方合同的签订并做好中选药品的备货工作。
2.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在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管理系统(内网地址:http://6.6.0.28/msc-web-b2b/sys/login.htmlx)进行操作,各医疗机构在完成配送关系确立后方可签订购销三方合同(相关工作于4月27日开展)。
3.除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在全药网GPO平台(网址:http://www.quanyaowang.com)签订购销三方合同。具体操作详见“官网-相关下载-《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医疗机构(省内公共版本)》”。
五、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400-6086-111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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