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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豫晋蒙赣粤桂渝贵滇陕青宁新兵团十四省(区、市、兵团)及赣粤豫鄂四省药品联盟采购中选药品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6 来源:全药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29号)工作部署,豫晋蒙赣粤桂渝贵滇陕青宁新兵团十四省(区、市、兵团)及赣粤豫鄂四省药品联盟(以下简称:十四省联盟及四省联盟)采购中选结果将于2022年11月10日零时正式执行。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现开展相关中选药品的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

    已参加十四省联盟及四省联盟采购报量且为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会员的医药机构(含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下同)。

    二、时间安排

    购销三方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0月27日起

    订单发起时间:2022年11月10日起

    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到期后合同将自动终止。原则上采购周期内合同每年一签,如合同未到期约定采购量提前完成,医药机构可以追加签订新合同。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医药机构尽快完成购销三方合同的签订,其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签订购销三方合同前须先签订承诺函。

    2.相关操作详见《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公立医疗机构》(附件1)、《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社会办医疗机构》(附件2)、《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零售药店》(附件3)。

    四、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400-6086-111(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公立医疗机构.doc

    附件2: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社会办医疗机构.doc

    附件3:全药网GPO平台操作手册-零售药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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