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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新增规格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21 来源:全药网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司库奇尤单抗注射液等5个药品新增规格及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现开展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新增规格的挂网采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属于《通知》中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的新增规格(详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会员系统信息维护:即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12:00

    采购平台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17:00

    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下同)在会员系统完成信息维护具体操作详见“官网-服务指南-相关下载-《会员系统信息维护须知》《会员系统信息维护操作手册-生产(经营)企业》”),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采购平台进行企业及产品报名工作(项目名称: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及同通用名药品挂网采购)。具体操作请按照《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要求进行。

    三、申报要求

    1.生产企业在报名前,须在“会员系统-会员信息维护”中签署承诺函,承诺申报的药品挂网价不高于目前全国省级药品采购平台最低交易价格(按带量采购等政策要求执行价格的药品除外,以下简称“全国最低价”)。在执行期内如挂网药品的全国最低价低于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价,将实施价格联动。

    2.生产企业在产品报名时须填报挂网价,挂网价不得高于《通知》中的医保支付标准。

    3.生产企业在进行产品报名时,同规格药品选择一个可供应的临床常用包装进行申报,该包装将作为实际供应包装。

    4.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400-6086-111(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



    附件1: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新增规格清单.pdf

    附件2: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平台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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