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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示与限价挂网采购申报产品(批次四)相关已挂网药品收录类别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3-09-13 来源:全药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现公示与限价挂网采购申报产品(批次四)相关已挂网药品“收录类别”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已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且与限价挂网采购申报产品(批次四)同通用名、同医保目录剂型药品的“收录类别”信息,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9月13日至9月18日17:00

    三、申(投)诉要求

    1.公示期间,如对本企业药品“收录类别”信息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按《关于做好与限价挂网采购申报产品(批次四)相关已挂网药品收录类别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三、维护要求”第一点操作更新药品“收录类别”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2.公示期间,如对其他企业药品“收录类别”信息公示结果有异议,属于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可于“会员中心-申投诉管理-企业申诉”页面进行反馈;非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会员单位可填写《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申投诉意见表》(申诉事项统一填写为“关于公示与限价挂网采购申报产品(批次四)相关已挂网药品收录类别信息的通知”),并将此表电子版(word格式)随同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quanyaowang@126.com)反馈至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在进行申(投)诉时如有附件,请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投)诉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公示期结束后,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将根据企业提交相关药品“收录类别”信息更新的审核情况及申(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收录类别”信息公布。如涉及信息更新的,请各企业确保更新后信息真实准确,逾期未提交信息更新或未提交申(投)诉的,视同默认公示数据无异议。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附件:与限价挂网采购申报产品(批次四)相关已挂网药品“收录类别”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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