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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5 来源:全药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文件要求,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现开展2023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具体见附件。其中已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的药品本次无需申报。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17:00

    三、申报要求

    1.请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含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下同)及时登录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完成产品信息维护,此前在招采子系统未生效的药品请企业按要求维护后提交送审并及时留意审核结果,确保产品基础库通过复核并处于启用状态。

    2.请生产企业在招采子系统维护产品资质信息时,同规格药品选择一个临床常用的可供应包装进行申报(即勾选深圳平台),该包装将作为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的实际供应包装。

    四、其他事项

    1.谈判药品: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

    2.竞价药品: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以下简称竞价报价)。

    3.已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的谈判药品或竞价药品:挂网价格高于医保支付标准或竞价报价的,2024年1月1日起挂网价格将调整为医保支付标准或竞价报价。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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