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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示常态化直接挂网申报产品价格信息审核结果的通知(2023年6月)

    时间:2023-07-21 来源:全药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国家短缺药品与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直接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已完成2023年6月申报的国家短缺药品、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的价格信息审核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7月26日17:00

    二、查看方式

    1.申报产品价格信息的审核结果详见附件。

    2.请相关企业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采购平台系统,点击“直接挂网管理”下的“项目进度跟踪”,进入“国家短缺药品挂网采购”或“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挂网采购”项目,点击“信息审核”下的“202306批次”,于“价格信息公示”一栏查看申报产品的全国最低价及挂网价审核情况。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文件要求,医保支付标准有“*”标识的相关品种,按照价格保密要求,价格信息显示为“*”。

    三、申(投)诉方式及相关要求

    1.价格信息“审核不通过”的企业,请根据审核意见进行申诉并重新申报全国最低价(含各省平台实际采购价、中标/挂网价等,下同)及挂网价,逾期未操作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须注意,价格信息“审核不通过”且同意审核意见的企业均须点击“申诉”重新申报全国最低价及挂网价。

    2.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属于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可于“价格信息公示”页面点击“申诉”或“投诉”进行申(投)诉;非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会员单位可填写《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申投诉意见表》(申诉事项统一填写为“关于公示常态化直接挂网申报产品价格信息审核结果(2023年6月)的申诉”),并将此表电子版(word格式)随同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quanyaowang@126.com)反馈至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在进行申(投)诉时如有附件,请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投)诉证明材料。

    3.申(投)诉证明材料须按照《价格信息申(投)诉证明材料要求》(附件2)提供,对同一个药品价格信息的申(投)诉仅可提交一次。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常态化直接挂网申报产品价格信息审核结果(2023年6月).xlsx

    附件2:价格信息申(投)诉证明材料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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